第673 章 给陈阳一个惊喜(2 / 2)
陈国华被调到电子局之后,虽然挂着副局长的名头,但因为电子局下属单位比较多,局里人手又比较少,所以让陈国华先把报销审核这部分承担了下来。几个单位全都纷纷处于不盈利或者已经解体状态,局里哪里有什么钱!
每个月就靠着上头拨发下来的那点钱,刨除这些领导开支的钱,那也剩不下多少了。面对那些老职工的医疗报销,那真是有心无力。
那时候的医疗报销跟现在不一样,那时候讲究的就是公费治病,什么叫公费治病呢?
1952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公费医疗,1958年以后,凡编制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公办中小学在编教职员工、属国家财政预算编制内的离退休人员,均为公费医疗享受对象。
享受公费医疗待遇者,凭工作证在当地医院或由当地医院介绍转上级医院就诊。所需的医药费,开始时全部由医院记账,并与就医者所属单位结算,本人仅付挂号费。
1985年,公费医疗按系统实行“定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自行调剂”的办法,包干经费不发给个人,就诊者凭医院收款单据至所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
1995年,医院改变了原先公费医疗统筹统支的做法,逐步实行分系统、分单位核算,由单位自负盈亏的方法。
另外,这里面有一点最为重要,那就是从1955年起,对国家工作人员子女实行统筹医疗,凡父母一方享受公费医疗者,其子女为城镇户口,又由其抚养,年龄在16周岁(后改为18周岁)以内者,可参加统筹医疗。1979年后,凡独生子女的统筹医疗费全部由家长所在单位给予支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