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任君可愿辅朕处理朝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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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城一事,朝廷已有定论,并于上月初,将筑城章程发至北地各郡。凡在漠南所筑城池,皆暂做哨站,以监督、收纳匈奴善民之用。

上谷管辖之地,所需哨站不过五,一座哨站长宽各八十步,城墙、城内房屋所需石料、木料和运输等钱财成本五十万钱足以。人力亦只需要五千人,上谷的徒隶、降士共计三万余人,何以要征劳民夫?

汝罔顾朝廷筑城章程,大开血口,所欲为何?

贪赃耶,造反邪?”

写到这,南韵态度放缓。

“朕知尔素不喜文事,只愿训练军士,驰骋疆场,郡内之事多为他人代理。

可汝莫要忘记,大将军认为你巧捷万端,善武功,亦可文治,故竭力举荐你为上谷郡守。朕亦认为尔是难得的人才,将边关重地交予你,可以放心。

汝莫要有抵触之心,当尽心竭力,切莫辜负朕与大将军对你的殷殷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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