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九三 灵族人的合作(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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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如此看来,自家或许与对方合作,变相也是在为了人灵交战的大业,或许还能当得个有功无过。

可世间之事哪是有那么好说清楚的?这件事情稍有不当,就是个粉身碎骨。因此对方问自己这一句,倒也不算是无的放矢。

只是眼下这欠债每过一天,孳息也就越多,总不能让自己真的拿祖宗之物典当出去。那些宝物虽然一个个价值通天,但是每一件又何尝不是前辈浴血而来?

若真是走到了那一步,就不说自己以后进不进得祖师堂这样的小事。哪怕对于眼下,恐怕就会立刻人心浮动,甚至搞不好就是内部分崩离析的结果。

这种事情古往今来不胜枚举,远的不说,近的如南蛮征战以来,大小门派、世家宗门,分分合合就已经看得太多。

听说有一袁姓人家,四世三公,名声显赫,最终也敌不过几抔黄土。

还有贾姓人家,风流个傥,所营织造更是富甲一方,最后却也不过雨打风吹。

有时候真应了那句老话,且看他起高楼,且看他宴宾客,且看他楼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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