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你没去过菜鸟驿站吧?(2 / 2)
还好她现在是一个糊糊,自己公关之前不需要跟公司对接方案,不然以公司的尿性,估计只会让她冷处理吧。
她按下转发页面,开始打字:
@小姜不吃姜:首先,感谢夸我好看,其次,我已截图,这位传播不实讯息的自媒体创作者,不好意思,你很快就会收到律师函,不是那种花架子律师函,是需要您本人出庭的律师函哦~
然后她找到宋导,让他出面一起解释。
丝毫不知道,网络上,事件已经开始发酵。
【我去,这个小姐姐好勇啊,亲自下场发律师函。】
【得了吧,内娱的律师函,还真的有人会信啊?】
【她真的欺负小孩了吗,太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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