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治安整治,洛阳福王(2 / 2)

加入书签

五城兵马司本来隶属于兵部。隆庆期间,五城兵马司的正指挥必须从科举中选授,科举出身的就是文臣,也就是必须通过吏部。如此兵马司的正指挥从吏部文臣中选,副指挥以下从兵部武将中挑选,二方掣肘的情况开始增多。

弘治时期,从三大营中挑选精锐士兵,成立了巡捕营,职责为捕贼。巡捕营与兵马司没有形成相互竞争关系,反倒是相互拆台,推脱责任。万历时期,强盗在光天化日之下于卢沟桥劫走官银,而卢沟桥属于兵马司与巡捕营的重合区域,二者都没有反应,结果任由强盗大摇大摆的跑了。

明代中后期,东厂与锦衣卫人数大增,厂卫的底层人员不是正式编制,没有工资。这些人为捞取银子,逐渐侵蚀兵马司权力,厂卫势力较大,五城兵马司职小权微,五城兵马司沦为为厂卫或个人牟利的走卒。

五城兵马司初设时,清廉为政,不取分文。但到后来日久弊生,兵马司越来越不管事,成为摆设,甚至同流合污,助纣为虐,不得人心。

泰昌元年9月初6。

在特勤师的配合下,新锦衣卫全体出动,不费吹灰之力轻松接管五城兵马司和巡捕营,五城兵马司和巡捕营的所有人员以封闭集训的名义被护送到卧佛寺集训营看押审查。

所有在五城兵马司和巡捕营挂职不干事的皇亲勋贵臣子,要么放弃职位,要么进入五城兵马司和巡捕营任职,接受整肃审查。经过重新考核整训后,安排职位。此举直接裁撤了绝大部分只挂职不干事的皇亲勋贵臣子的职位。

新锦衣卫接管五城兵马司和巡捕营后,立即在京城履行国防部、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监察部、宣传部、文教部、民政部、卫生部、建设部的职责。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