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悔之莫及(1 / 2)
没在第一时间离开的矿主,都忙不迭加入苏涣牵头建立的煤矿矿业联合体了。
不得不呀!陈县长连’抄家灭族’这四个字都说出来了,谁还敢硬犟。真嫌自己活腻,且还是全家都活腻了,所以要一起上路比较不寂寞?
就算不至于做到那种程度,煤矿这一大进项肯定是保不住的,假如不加入联合体的话。所以没有人多想,甚至没想过施家的态度,最后这一批矿主全部加入煤矿联合体中。
跟着施翁仲走的那群人,当然就成为县里取缔的黑矿目标了。这时就算有人想回头都不行。
那一天跟着施家走,走得十分决绝,连留下来看情况的态度都没有,就意味着自己主动离开了谈判桌。苏家没义务’给人一条活路’。
更何况这又不是甚么抄家灭族,整件事情根本罪不至死,也就赔点钱的事情,顶多数额大了些。这可引不起任何同情。
而施家作为重点中的重点,当然是查账兼查人了。
查账是为了厘清从煤矿中得到的’非法’收益,该充公的充公,该罚款的罚款。主谋坐牢不在话下,哪怕是顶罪的都好,反正就是要有人出面负责。
查人是为了查他们和槐树妖一案的关系。要是涉入活人献妖,看其涉入多深,严重者以杀人共犯论处,轻微者至少也是罚款与坐牢两者择一。
在这一点上,县府表现得算是十分宽容,没有非要把当家人抓进去不可。更不需要人头落地来证明些什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