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贪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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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

吕氏心头陡然一寒,脊梁骨都冒起了冷气。

即使她再天真无知,也明白父皇的名字意味着什么,更清楚他对贪官污吏的深恶痛绝。

《大明律》中明文规定,凡贪墨八十贯或者监守自盗达到四十贯的官员,一概处以死刑。

后来律法又经修订,彻底取消了四十贯的限制,无论官职高低,只要涉及贪墨,小到县令,大到国公,一律同等对待。

唯一不同的是,律法中增添了无数残酷刑罚,诸如剥皮填草之类的手段已是常态。

这些年,因贪腐被处死的官员就有数万之众,父皇对此毫不手软,甚至甘愿背负恶名。

正因如此,尽管她已贵为太子妃,却始终未曾对吕家有过丝毫照顾。

“先生的意思,是要让允炆去禀告父皇此事?可寿州贡盐已送抵京城,幕后那些人必然有所依仗,毫无畏惧。”

吕氏依据自己的判断,忍不住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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