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转播权纷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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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造成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显然是转播权卖不上好价钱,说白了就是蛋糕不够分。

根本原因找到了,解决之道也就显而易见了,找一块更大的蛋糕,用六个字概括起来就是:打土豪,分田地。

这就不得不提到与G-30形成对立的另外一个由皇家马德里、巴塞罗那、毕尔巴鄂竞技、马德里竞技、拉科鲁尼亚、比利亚雷亚尔、西班牙人、塞维利亚、皇家贝蒂斯、瓦伦西亚、皇家社会和马拉加十二家西甲大俱乐部组成的集团,姑且称之为G-12集团。

这些大俱乐部以往都是单独与转播商进行转播权谈判,由于知名度比较高,他们往往能从谈判中获得一份价值不菲的转播合同。

最夸张的时候,这些大俱乐部的转播分成,占到了西甲和西乙42家俱乐部的总分成的70%,其中又以皇马和巴萨尤甚,这两家豪门的分成占比一度接近联盟总体收入的50%。

在G-30这些小俱乐部看来,如果能把G-12这些土豪的收入也一并纳入到转播分成池里,那么每家俱乐部能分到的钱,起码能涨两到三倍,这样的话,以后无论遇到什么危机都能迎刃而解了。

于是他们便斗胆联合起来,跟G-12进行了一场关于转播分成的谈判。

这便是LFP在02/03赛季末召开那场著名会议的缘由,当时的会议主题就是商讨转播权改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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