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7 刑不可知,威不可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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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不太懂法家或儒家是个什么样子,只知道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想管理好国家不能寄希望于君主永远圣明,得依靠律法。

韩非子说过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朕以为很有道理,故而要求在制定律法时务必要使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哪怕只上过几年私塾,认字不是太多,没读过圣贤书的人也能一目了然。读出来,更要让目不识丁的百姓也知其意。

儒家追求人人都做好人,未免太理想化了。本朝二百多年,金榜题名者成千上万,其中可有几个能被称为好人?人前显圣,人后龌龊者比比皆是。

法家不追求人人都做好人,只要求人人不做坏事。所以法家在设计律法时会把帝王设想为平庸的人,然后用律法去代替君王管理国家。相比较起来法家更容易实现,儒家只能存在于幻想。

不要因为法家严苛就否定一切,也不要因为儒家中庸就肯定一切。朕既不是法家也不是儒家,而是杂家,取万家之长,谁有道理就用谁的,哪句话有道理就听哪句话的。

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朕想不起来这句话是谁说的了,但坚决不想这么干。管理国家不能以方便不方便、省事儿不省事为准则。更不能以愚弄、恐吓民众为方法。

勒鼎以示之,民知在上者不敢越法以罪己,又不能曲法以施恩,则权柄移于法,故民不畏上。这才是朕对《新大明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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