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8章 胜诉(1 / 2)
“法官先生,请您看一下我的当事公司设计参考的原形。
浮云间进行改良的部分并不多,并没有参考抄袭大雕等品牌的设计!
浮云间作为一个炎夏的品牌,用炎夏的文化元素仿制产品,并不构成侵权。
奈奈尔大雕等品牌,他们持有的专利权难道是炎夏文物设计的专利权?这简直太荒谬了!”
浮云间的律师把证据呈上去。
法官看了之后觉得十分的头疼,这个案件确实不好判。
如果要维护专利权的话,那肯定是奈奈尔和大雕胜诉。
问题就在于,这个设计专利的范围。
如果所有的相似都构成侵权,那炎夏的文物是不是也侵权?这确实荒谬。
如果相似的部分不构成侵权,那这些申请了设计专利的人,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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