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那位军事奇才,朕必当重用之(2 / 2)
何况如今参加朝会的朝廷文官大员们,是瞧不起科举中地位较低的‘明法科’出身的进士陈规的,心中都存着些许的鄙视。
“明法科”是科举考试科目之一。汉代诏令察举人才,所设科目有明习法令一项,即为明法科之始。唐太宗时置为常举科目。用于考试法令专门学问,选拔明习法令的专门人才。宋初承唐制,试律令墨义四十条,《论语》墨义十条,《尔雅》、《孝经》墨义共十条。
也就是说,明法科出来的是法律人才,注定日后几乎不可能跻身于文官集团的高层,更不太可能被拜相。
不过,文武百官面对赵官家要召陈规回京之事,没有一个人敢提出反驳的意见,毕竟在这些朝廷大员的眼中看来,官职低微的陈规,还真的不入他们的法眼。
群臣皆在心中盘算:心性大变后的赵官家,愿意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这种小小的人事调动,又涉及不到个人的利益,谁会多嘴敢反驳赵官家的圣意呢?
早在,李季献竹筒火枪被封为承节郎、京城军器监的火器作坊副使之时,李季坦白他之所以能发明出竹筒火枪,是受到陈规创意的启发……
那时,赵吉便有了要召陈规回京重用的想法。
赵吉知道,在史书记载中的陈规,可以称为军事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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